大埔宏福苑一場五級大火,奪去多條生命,摧毀多個家庭,也震動了整個社會。
面對如此重大的災難,特區政府迅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以一種突破常規的嶄新模式展開工作。
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的這套調查機制,不僅顯示政府處理危機的決心,更展現出一種務實、靈活且以民為本的施政新方向。
大埔宏福苑一場五級大火,奪去多條生命,摧毀多個家庭,也震動了整個社會。
面對如此重大的災難,特區政府迅速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以一種突破常規的嶄新模式展開工作。
行政長官李家超宣布的這套調查機制,不僅顯示政府處理危機的決心,更展現出一種務實、靈活且以民為本的施政新方向。
與過去香港處理重大事故的慣例不同,本次調查並未直接啟動法定「獨立調查委員會」,而是先成立一個具有高度彈性的「獨立委員會」。
這一選擇並非回避深入調查,而是基於對事件複雜性與公眾期望的深思熟慮。
委員會由高等法院法官陸啟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及港鐵主席歐陽伯權。
法官主持確保了程序的司法嚴謹性,而行會成員與具豐富公共服務經驗人士的參與,則加強了委員會對政策與執行層面的理解。
這種組合兼顧了法律權威與行政實務,為全面、公正的調查奠定了基礎。
最具創新性的是「備用權力」的設計。
行政長官明確授權,若委員會在調查中遇到不合作或阻礙,可建議就特定環節成立具法定權力的「權立調查委員會」,行使《調查委員會條例》賦予的權力,包括傳召證人、要求提交文件等。這種「工具箱」式設計,既避免了從一開始就啟動可能耗時漫長的完整司法程序,又確保了調查不會因缺乏強制力而陷入僵局。
它體現了一種實事求是的智慧:用最合適的工具解決問題,而非拘泥於單一形式。
過去,政府部門在類似調查中往往處於被動位置,等待委員會索取資料。本次做法卻有根本性轉變。
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親自領導「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統籌各政策局和部門,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一切所需資料,甚至包括委員會尚未要求但相關的資訊。
行政長官將此形容為「超前」和「史無前例」的做法。
這種主動性有兩層重要意義。
其一,極大提高了調查效率。
委員會無需花費大量時間於文書往來和資料索取程序,可集中精力分析事實、查明成因。
其二,它明確傳遞了政府絕不護短、徹底查明真相的政治決心。
政府以實際行動表明,其首要目標是查明真相、追究責任、完善制度,而非維護任何部門或個人的形象。
工作組的另一項人性化安排是協調各執法部門的取證工作。
警方、消防處、屋宇署等部門將協調問訊,避免災民及其家屬被不同部門反覆詢問,再次觸及創傷記憶。
這種以受害者為中心的考慮,體現了公共服務中珍貴的人文關懷。
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廣泛而具體,顯示調查將深入問題的多個層面。
首要重點自然是火災的直接成因與蔓延機制,包括大廈消防裝置的有效性、維修工程的施工安全與監管等技術性問題。
更值得關注的是,委員會將審視大型樓宇維修工程中可能存在的「不適當相連利益」、「角色衝突」甚至「合謀串連」等系統性問題,並明確檢視有否「涉貪圍標」或「違規招標」。
這意味著調查不會止於技術失誤或偶然疏忽,而將深入檢視可能存在利益輸送與制度腐蝕的深層問題。
這種直面潛在利益集團的勇氣,是本次調查公信力的關鍵所在。
此外,委員會還須檢視現行相關法律的規管與懲罰是否足夠,並提出具體建議。
這將調查從單一事件延伸至制度檢討,為未來同類工程的監管提供法律與政策基礎。
行政長官要求委員會在九個月內提交最終報告,並授權其在適當時候發表中期報告。
這一時限展現了政府追求效率、盡早向公眾交代的決心。
對比國際案例,這一承諾更顯可貴。
英國格倫費爾塔大火(2017年)的第一份報告在事發兩年多後才發表,第二份報告更等了近七年。
香港1996年嘉利大廈大火的調查報告雖在八個月內完成,但其職權範圍僅三項82字,而本次調查範圍多達四項320字,涉及層面更廣、更複雜。在確保調查深度的同時承諾時限,是對受災家庭與社會關切的重要回應。
中期報告的設計亦是一項重要創新。
它允許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適時公布階段性發現,滿足公眾知情權,及時回應社會疑問,同時保持調查的整體推進。
這種透明做法有助於維持公眾信任,避免因調查漫長而滋生猜疑與謠言。
特區政府強調,獨立委員會並非調查火災的唯一機制。
與此同步進行的還有刑事調查及死因裁判法庭的聆訊。
這種「三管齊下」的安排,確保了事件從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到制度缺陷的多維度檢視。
行政長官明確表示:「任何人需要負責,不管是否特區政府官員,是高層或基層,都會追究到底。」這種不分層級、一追到底的態度,是對公眾期待的最直接回應。
刑事調查與委員會調查同步進行,意味著若有證據顯示刑事罪行,檢控程序可更早啟動,無需等待委員會報告完成。
這使得公義的彰顯可能更為及時。
面對重大災難,社會往往期待一個簡單的答案、一種完美的制度。
然而,現實世界的複雜性要求更具彈性與智慧的應對。
本次獨立委員會的設計,正體現了這種務實的治理智慧:它不拘泥於形式之名,而追求調查之實;不滿足於程序完整,而強調結果效能;不只著眼於追究過去,更致力於建設未來。
社會上對獨立委員會的權力與成效或有不同聲音,但若仔細審視其設計,不難發現這是一套既尊重程序正義、又兼顧調查效率,既維護司法獨立、又體現行政擔當的創新安排。
它反映了本屆政府應對複雜挑戰時,試圖在原則與實效、法治與效率之間尋找更佳平衡點的努力。
災難的傷痛需要時間癒合,而公義的實現與制度的完善是走向癒合的第一步。
獨立委員會的工作剛剛開始,其最終成效尚待檢驗。
但這一機制的設立本身,已傳遞出政府直面問題、敢於創新的清晰信號。
在這個艱難時刻,社會更需要的是建設性的監督與理性的支持,讓調查能夠在專業、公正的環境中深入進行,真正找出真相、堵塞漏洞,讓香港成為一個更安全的城市。
這不僅是對受災家庭的交代,也是對整個社會未來的責任。
警方與廉政公署就宏福苑大火事件,起訴七名涉事人士,合共 25 項控罪,包括誤殺、串謀詐騙、貪污等。案件源於屋苑維修工程違規釀成 168 人死亡,涉事公司貪污得益逾 4000 萬元。七人當中六人還柙、一人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 9 月 2 日再審。
宏福苑五級大火奪走168條人命,對消防制度的信任造成沉重打擊。隨着獨立調查委員會聽證會踏入第十場,消防處負責牌照及審批的助理處長姜世明,首次代表部門作供,交代修例方向和跟進工作。從政策角度看,這一場不再只是回顧錯誤,而是開始講清楚「之後怎樣做得更好」。
宏福苑火災獨委會聽證會 30 日進入第 5 日,罹難者丈夫葉家駒作供,透露太太白瑞蓮火災當日救四鄰居一狗後罹難,並斥應負責者千方百計迴避。獲救居民林燕明落淚感謝葉太,另指起火點常有工人吸煙。會場期間警鐘突響,主席感慨宏福苑當日警鐘未發揮作用。
宏福苑五級大火奪走168條人命,社會對真相、問責與改革有極大期望,這是人之常情。 不過,在情緒高漲之際,更需要有人冷靜、系統地整理事實,避免輿論走在證據之前,把嚴肅的調查變成「公審騷」。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發生至今,除未受波及的宏志閣居民曾獲安排上樓一次外,其餘七座因樓宇結構「內傷」嚴重,住戶至今仍未能親身回家整理遺物,只能寄望政府完成加固工程後,分批有序安排上樓。 在這樣本已極度脆弱、充滿傷痛的處境下,近日竟然爆出三名負責加固工程的工人,涉嫌在單位內偷竊居民首飾,涉款約九萬元,實在令人髮指。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事發近三個月,政府早前公布了兼顧情理法的長遠住宿方案,以溢價三成以上的價格收購受災七幢樓宇的業權,並提供「樓換樓」等多元選項。這份方案有數據和業界的支持,無疑是能盡早解決災民長遠居住的最合適方案。然而,坊間有人打著「原址重建」的幌子,試圖影響方案推進;對此,希望各方都保持清晰頭腦,了解「原址重建」絕不可行,如一意孤行,是極其自私的行為。
大埔宏福苑去年11月發生5級火,其後進行加固工程,3名男工人涉嫌在宏泰閣單位盜去約9萬元首飾,5日被警方當場截查拘捕並起回贓物。警方嚴厲譴責卑劣行為,正調查是否有其他人涉案。受影響居民震驚憤慨,聯名發信提出5大要求,促當局檢討保安與回家執拾安排。
大埔宏福苑 5 級火後,金管局聯同銀行公會推出三項跟進措施,樓換樓居民可新屋取代原抵押單位,按揭條款不遜原有。各類貸款還款寬限期延至今年 11 月底,樓換樓按揭更寬限至新單位入伙。政府將收購 7 幢受災樓宇,總成本約 68 億元,需動用約 40 億元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