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和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宏福苑大維修總承建商宏業和工程顧問鴻毅等七人一共25項控罪,其中3人被控誤殺和串謀詐騙等罪不准保釋,案件押後至9月2日再訊。
宏業董事侯華健乘的士離開西九龍裁判法院,他獲准以50萬元保釋,不得離開本港,每周須向警方報到3次。鴻毅董事黃俠然的妻子鍾素芬原本亦獲准擔保,但無法籌錢,最終由囚車押走。
鴻毅董事黃俠然、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和宏業董事何建業則被控誤殺,涉嫌去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間,非法殺死宏福苑大火168名死者,全部不准保釋還柙候訊。
警方指這三名被告在宏福苑大維修期間,監管工程物料和程序上嚴重違反謹慎責任,構成嚴重疏忽、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網及帆布、使用易燃的發泡膠板、以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以便工人進入外牆棚架,上述工程安排涉嫌嚴重影響樓宇防火安全,令火勢迅速蔓延及阻礙逃生路徑,造成大量傷亡。
不准保釋的還包括鴻毅職員李敏和黃俠然的朋友洪國偉。廉署控告洪國偉企圖妨礙司法公正,指他涉嫌幫黃俠然隱藏懷疑用來賄賂宏業的60萬元現金。又指各被告涉嫌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多個環節造假貪污,包括在總承建商招標過程及工程監督造假以及洗黑錢。
鴻毅先後承接多個屋苑維修工程顧問合約,包括宏福苑,在這段時間鴻毅董事黃俠然和另外兩名被告,分別是他的妻子以及另一名鴻毅職員,涉嫌透過鴻毅的銀行戶口以及他們的個人銀行戶口,處理懷疑貪污得來的犯罪得益,涉及現金總共超過4000萬元,大部分存入鴻毅公司戶口的現金存款,都是沒有一些單據解釋這些款項的來源。
控方指需時檢視涉案文件,裁判官將案件押後到9月2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