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舉行第17場聽證會。委員會再傳召4名消防處人員作供,包括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大埔消防局前局長賀俊維、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伍永光,及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翁錦雄於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出任行動總指揮。
委員會代表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於首輪聽證會提及,消防處在宏福苑大火前接獲居民投訴發泡膠阻燃問題時,翁錦雄的書面供詞指,消防處曾就發泡膠情況巡查,及後回覆投訴人,在建築物外牆用發泡膠板的問題「不屬其管轄範圍」,料今日會探討有關情況。
翁錦雄1994年加入消防處,現時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包括引用既定標準,開展及評估消防工程及研究;推廣最有效防火方法配合香港發展,及調查有關建築安全涉消防安全及投訴。
杜淦堃指出,宏福苑居民或其他人士曾向消防處投訴或查詢火警風險,居民似乎了解每項風險由哪個部門處理。翁錦雄說,走火通道「生口」、發泡膠板、棚網問題應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處理,工地吸煙問題則由勞工處處理。杜質疑,「居民關注火警風險問題,似乎冇一樣關你地事」,翁回應「係,冇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