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會重「分存原則」,適合耶教的發展。他們認為把有罪的人引渡到天國,是他們神聖的使命。道德規範與現世的努力,是靈魂獲得救贖的手段。是憑藉個人的努力而成。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和宗教家給宗教的定義是:「各個人在他孤單的時候,由於覺得他與他認為神聖的對象保持關係所發生的感情、行為和經驗。」宗教增強了社會的平等意識。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因信得義」,人人都能享受到祂的愛。宗教激發了個人的奮鬥精神。尤其是洗刷罪惡、積德行善,成聖成佛,皆需自身的努力。西方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在他的名著中,指出新教的信仰是形成艱苦創業的資本主義精神的重要因素。
相對地,中華文化重「共存原則」,主流是以理性為基礎的政治哲學,關注現世生存的人群關係。宗教匯集的超現實,以致與由此而產生的權威,會危害群體共存。因為宗教的意志來自情感,不依理性,與現世會有矛盾。宗教能撫慰孤獨的個體,克服孤獨與挫折感。而在共存的群體裡,人們的孤獨感會較少。
不論是宗教,或是共存原則,它們的產生是生存環境對人類壓迫的結果。當生存受到挑戰,就會得到強化。例如現代的伊斯蘭群族與美國、近代的日本侵華等。中華文化是農耕文化,人民生活在一個相對特殊的環境、艱苦而與外界隔絕的生存圈。古時缺乏生產工具,如金屬等素材。在地理方面,則東西南北隔絕,因此得中原者得天下。這種艱難的生存條件,激發了求生本能,鍛鍊自信,跟大自然搏鬥,促成群體社會與群體意識。以群體的力量,克服大自然的挑戰,有「篳路藍縷,以啟山林」的精神,例如成都的都江堰,就是最好的例子。規模較大的人群力量,不僅可與自然抗爭,且有利於與同類生存競賽中佔上風。形成宗族社會、祖先崇拜、部落聯盟、 建立國家,擴大群體和增強動力。因此,中華文化,素來強調「國家興亡,匹夫有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