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將刪除涉及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法律條文,警務處處長周一鳴表示,過往數日未有就新規例作出檢控,又指希望市民明白佩戴安全帶的重要性。
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新法例在1月25日生效,僅僅實施五天便出現戲劇性轉折。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30日下午見傳媒,承認法律條文存在「技術不足」,未能反映立法原意,宣布將盡快刪除強制佩戴的要求,待完善條文後再推出。
一條醞釀多年、旨在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法例,為何會實施短短數日就要暫緩執行?風波急轉直下,源於29日一個關鍵的法律質疑。據了解,政府高層意識到條文有問題後,專門舉行工作會議商討對策,行政長官李家超表明「有問題要承認」,要求即日處理。
事件的導火線,在於立法會前議員江玉歡昨晚在社交媒體的一則帖文。身為律師的她指出,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中,規定巴士必須安裝安全帶的第8AB條,僅適用於「2026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換言之,幾乎所有目前在街上行走的巴士,在法律定義上並不受此條款規管,乘客在這些巴士上不戴安全帶,根本無法入罪。
據了解,這則帖文迅速在政府內部引起討論。特區管治班子除了依慣例舉行「早禱會」,更召開專門工作會議,商討對策。知情人士透露,李家超在會上態度鮮明,要求團隊必須「果斷處理」。特首表明,有問題就要承認、就要處理,絕不可以硬撐說「無問題」。他更要求相關官員「今日立即處理」。
雖然政府反應迅速,但今次事件亦暴露了行政與立法機關在法例制訂與審議過程中的嚴重疏漏。有政府中人直言,條文出事,說明很多環節都出了問題,事實上,制訂法例的運輸及物流局與負責草擬的律政司均未能察覺「新登記」日期的限制會造成如此大的執法漏洞,是明顯的技術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