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框架的不足進一步加劇系統性風險,若香港被視為「低標準避風港」,國際投資機構可能撤資,或迫使本地金融機構承擔更高的合規成本。普華永道報告指出,2019至2022年間,全球銀行因合規缺失累計支付約500億美元罰款,其中銀行案例尤為突出。同時,金融創新與風險控制的失衡亦不容忽視。香港因積極推動數字資產與藝術品投資等新興領域,但相關風險管理機制尚未成熟。藝術品交易涉及高價值流動與真偽風險,若未建立透明鑑定與交易記錄系統,可能滋生詐騙或洗錢行為。反觀新加坡,其《支付服務法》明確要求數字資產平台須符合反洗錢標準,為創新與風險管理提供更佳平衡,此類經驗值得香港立法會《穩定幣條例草案》借鑒,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設計出更具彈性和針對性的監管框架。
更深層次的問題在於道德文化的結構性缺失。現代銀行業的「股東短期主義」與管理層激勵機制,往往驅使高層為追求年度業績而默許高風險業務,加劇系統性風險。根據香港金管局報告,2018至2022年間,銀行業違規行為中逾六成涉及風險管理不足或內部控制失效。監管執行力的薄弱亦難辭其咎,例如針對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投訴,近九成案件僅轉介銀行自查,監管機構未實質介入,導致制度性剝削長期固化。這種形式化監管不僅無法解決問題,反而削弱公眾對體制的信心,更令支持中小企渡過困境的初心變成企業主破產催命符。
為實現永續發展,香港需推動「高標準合規」與「道德文化重塑」的雙軌改革。首先,監管框架應與國際標準接軌,例如借鑑新加坡《信用局法案》,禁止銀行將政府擔保債務計入個人信貸記錄,並設立獨立監察機構審查條款公平性。同時,可建立「風險隔離機制」,要求金融機構對數字貨幣等新興資產實施端到端交易監控,並定期公開合規報告。其次,道德文化建設需從機構內部著手,金管局應推動「營運文化改革」,要求銀行董事會設立合規委員會,並將道德指標納入高管績效考核。此外,建立「合規黑名單」共享機制,對屢次違規機構實施針對性懲治,有助於提升行業自律。最後,須平衡創新與風險管理,例如在吸引家族辦公室時,完善《打擊洗錢條例》細則,要求披露實益擁有人並對高風險交易實施預警;推動《穩定幣條例草案》,及為其他新興資產制定專用分級監管框架,明確區分投資級別與投機性產品,降低系統性風險。
綜上所述,香港若長期依賴最低合規標準,雖可短期吸引資本,卻將逐步侵蝕其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信任基礎與風險抵禦能力。筆者建議通過完善監管、重塑道德文化,並在創新與風險間取得動態平衡,方能鞏固其全球競爭優勢,實現長遠的金融穩定與繁榮。這一轉型不僅是應對當下挑戰的必需之舉,更是確保香港在全球金融格局中持續領先的戰略選擇。
(本文數據及案例經第三方核實,觀點為筆者獨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