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選的30名香港立法會議員合共向157名議員助理豪派公帑約940萬元作為獎金或花紅,引發社會熱議,皆因公帑埋單。其中,馬逢國向捲入風化案的助理施駿興發放26.4萬元獎金,施駿興月薪4.4萬元,即相當於其6個月薪金。馬逢國解釋「是部分同事本身人工低所以用獎金補貼」。
立法會今年換屆,有40名議員未能連任,他們聘請的逾百計助理亦需要另謀高就。《信報》18日翻查去年12月底立法會議員的辦事處開支申報,發現有30名不連任的議員,合共向157名議員助理發放共約940萬元獎金或花紅。其中,馬逢國用近70萬向5名職員發放獎金,身兼元朗區議員、捲入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官司的施駿興獲發26.4萬元獎金,為其4.4萬月薪的6倍。在2022年補選中勝出, 僅做了3年議員的另一選委界前議員尚海龍,則向一名助理發放了20萬獎金。
立法會議員助理的薪酬並非由政府直接發放,而是透過議員每年獲批的「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以實報實銷形式支付,現時每名立法會議員每年可獲3,020,680元辦事處營運開支償還款額。馬逢國在申報中解釋,向助理發放的獎金是以服務年資為基礎計算,而「部分同事在職期間曾接受低於原職級之薪資,或入職時未獲與其資歷相稱之薪酬,故議定透過獎金予以相應補貼」。
曾任多年立法會議員的行會成員湯家驊,向媒體表示,其當年辭職離開議會,都是自掏荷包向4至5名長期服務的員工付遣散費,總數約50萬元,相當於議員5個月薪金,笑言原來現今議員有如此好安排,令人羡慕。他說,議員額外向助理發放高於法例規定的長期服務金水平,甚至合約沒規定的花紅,「係咪慷他人之慨呢?似乎錢多就所以......你應該明白到呢個係公帑,唔應該亂花公帑。」
即使當年被要求自掏荷包,但湯家驊至今仍然認為議員辭職或卸任後,助理的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應由立法會負責,因是議員助理也是立法會的員工,笑言原來現今議員有如此好安排,令人羡慕。「你作為僱主你可以畀多啲,應該你自己畀定立法會代你畀?立法會畀係公帑嚟㗎!」
前立法會議員、實政圓桌召集人田北辰認為有關費用涉及公帑,認為有關做法敏感及奇怪,建議議員如有需要應該自掏腰包。
他表示:「我自己公司、私人各方面就一回事。但係用公帑我自己就唔係幾想」,認為現時議員助理以合約形式受聘,約滿後會獲得約滿酬金,待遇跟隨公務員加幅調整。他認為,有關待遇已經比私人市場優厚,因為利用公帑給予額外獎金或花紅「感奇怪」。
對於有議員表示「花紅準則不同」,他則認為,若議員助理工作一段長時間,獲得額外花紅「稍為合理」,但工作數年卻獲得同樣待遇,情況則屬「離譜」。他認為,今次涉及動用公帑,應該顧及市民對運用公帑的感官,若純粹屬議員個人酌情決定,「應自掏腰包」支付相關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