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十名卸任立法會議員,合共動用約九百四十萬元公帑,向一百五十七名助理發放獎金與花紅。當中馬逢國為涉風化案助理發放高額獎金引發關注,相關款項取自議員辦事處營運開支。多名政界人士批評此舉屬濫用公帑,認為額外獎金應由議員自行承擔,不該動用公眾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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