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13日宣布,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因未能發現潛在洗錢行為及其他非法活動,嚴重違反反洗錢法規,被重罰12億美元(約94億港元),創下該部有史以來第三高的罰款紀錄。
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表示:「這種規模的銀行未能履行反洗錢與制裁義務時,其後果遠不止於自身,而是讓整個美國金融體系暴露於龐大的非法金融風險之中。」
美國財政部指出,美國銀行過度依賴執法機關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外部調查,而非建立自身的內部控制機制,形同將很大一部分主動偵查與通報責任外包給第三方。銀行未向政府通報逾50億美元(約390億港元)的可疑交易活動,其中10億美元更構成國安與非法金融風險,包括未標記可能涉及中國洗錢網絡的交易,以及與西南邊境有重大關聯的貿易型洗錢活動。
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美國銀行承認未維持合規的反洗錢計畫,未對境外代理帳戶執行盡職調查,未能通報可疑活動報告,構成蓄意違反《銀行保密法》。罰款包括金融犯罪執法網絡的12億美元,以及貨幣監理署的7.5億美元民事罰款(計入總額)。
美國銀行表示,第三季財報將計入12億美元不可抵稅費用,使每股淨利潤減少約17美分,並強調已投入大量人力與資源推動補救工作。該行股價在盤後交易中下跌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