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自1776年建國發表 《獨立宣言》到1787年制定憲法之前,只有約6%到10%白人地主才有参加政治的投票權,所有白人女性、窮人、黑人、原住民、華人都被排除在外。當年美國的憲政民主制度是服務於白人男性的資本家階級。
美國南北內戰結束之後,1870年通過憲法第15修正案在理論上讓有色人種有投票權。美國南方各州則設定多种歧視黑人的法律來阻擋少數族裔投票,有人頭稅、要繳稅的人才可以投票,識字測驗、文盲不能投票。美國的白人婦女經過幾代多年的女權運動,到了1920年才爭取到投票權。美國的黑人男女、原住民、華人一直到1965年才能實現参與政治的投票權。
今天美國民主政治結構中最大的問題,就是中間溫和派難選上總統大位。這是美式民主機制的選民結構與媒體環境和資本主義金錢政治造成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