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世界衞生組織資料顯示,現時每年因煙草產品導致超過800萬人死亡,其中約120萬人因吸入二手煙而死亡,吸食煙草產品嚴重危害市民的身體健康,曾見過一些長期吸煙者因肺部功能損害,導致行路氣喘,甚至到後期要坐輪椅,並隨身帶着氧氣樽。吸煙所引致的慢性疾病,更為政府帶來沉重醫療負擔。
香港自1982年訂立《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為保障公眾健康和推行控煙工作。該《條例》實施超過40年,本港吸煙率由1982年的23.3%下降至2023年的9.1%。政府更在《邁向2025:香港非傳染病防控策略及行動計劃》中訂下在2025年將吸煙率降至7.8%的目標,以保障市民健康,減低煙草對社會造成的重大健康損失和醫療經濟負擔
法案委員會的委員在《條例》審議期間,積極與不同持份者會面,聆聽和收集意見,並在委員會中向政府部門反映問題和關注的重點,務求更好完善控煙政策。政府在提出的修訂中亦充份考慮到各委員的意見,例如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制定「加味煙禁令」下合規證明書制度,亦延長了煙草產品封包上健康忠告圖像的舊式樣的過渡期等。
法案委員會會議審議過程中,政府亦表示會謹慎地實施控煙安排和措施,避免對業界、吸煙人士和大眾帶來不必要的壓力。本人在會議中曾關注《條例》禁止2人或多於2人的隊列中輪候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作出吸煙行為,但如果原本只有1人在等候,之後有人突然排隊當中會如何執法或處理?本人希望政府及後應清晰釐定排隊人數的變化,以及制定相關執法指引和標準,避免執法人員執法時與市民發生衝突和爭吵等情況。此外,擴大法定禁煙區至指定處所,即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院的專用出入口3米範圍內的公眾地方,本人都希望政府在落實制訂相關政策前,要有足夠諮詢時間和解說工作,給予吸煙人士和公眾市民掌握相關新修訂《條例》和充裕的適應期,促使他們更好地適應新的控煙政策要求。
各項控煙政策是希望降低香港吸煙率,即減少吸煙人數,而要達到目標,簡單來說是讓現時吸煙者戒煙以減少現有吸煙人數,另一方面是防止非吸煙者成為吸煙者。
在戒煙工作中,相信第一步就是提升吸煙者戒煙的意欲,第二步就是為吸煙者提供戒煙服務。本人認為政府可持續優化現時的戒煙服務,特別是如何為戒煙者提供適切支援服務,避免他們半途而廢或出現「復吸」的情況。現時醫管局於全港設有70間「無煙新天地」戒煙輔導服務中心,當中包括輔導、戒煙藥物和中醫針灸等戒煙服務。但大家要知道戒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而不少煙民都會面臨「復吸」的可能性,其實戒煙需經歷沉思期、準備期、行動期和維持期等階段,而不同階段都需要進行差異化的干預。故此,建議政府要整體檢視現行戒煙措施,未來要更有系統地支援戒煙工作。為進一步提升戒煙服務的成效,本人在香港現行戒煙的政策及框架下有以下建議 :
第一,加強家庭醫生在戒煙服務中的角色。建議為家庭醫生提供專業培訓,包括加深了解處方戒煙藥物,例如安非他酮、伐尼克蘭及提供口服尼古丁替代品,以及尼古丁口含煙袋的知識,並配合推行高效的心理支援介入技巧,更應設立由戒煙或成癮服務專家組成的定期臨床督導機制,確保服務質素。
第二,建議加強戒煙中心的人員培訓和團隊組成。除醫生專業外,應招聘和培訓更多專業人員,例如護士、藥劑師及健康指導員等,參與戒煙服務,提供藥物輔助治療與行為支援,並擴大服務覆蓋範圍
第三,建議強化地區支援和個案管理模式。建議在地區康健中心或戒煙服務單位設立輔導崗位,由受訓輔導師為戒煙者提供為期3、6及12個月的定期跟進服務,並由具戒煙或成癮服務經驗的專家提供持續監督,以降低「復吸」機會
第四,檢視現行戒煙服務模式的成功率和效益,並在一至兩所中心試行優化服務模式。新模式應整合藥物治療、行為輔導和個案管理,以及進行嚴謹評估,務求開展更有效、以實證為本的戒煙服務框架。
除了減少現行的吸煙人數外,亦希望非吸煙者不會去接觸或吸煙,要構建「無煙社會」,政府要在社會上持續進行控煙教育和宣傳工作,例如舉辦社區親子健康教育相關活動,提升公眾對煙草危害的認識,加強市民對煙草的「抵抗力」。
現時青少年吸煙情況也十分讓人擔心,學校教育亦應該加強,可配合不同學習階段訂立教學目的、內容及方法,例如幼稚園可讓學生初步認識吸煙是不良行為;小學階段在人文科教導吸煙危害健康的生理影響;中學階段課程內可重點提及香煙化學成分,深入了解有害物質的成份和知識,及其對身體負面影響等。
控煙工作能降低本港吸煙率,更能減低市民因吸煙而患上相關疾病的機會,從而減輕公共醫療負擔,值得支持。但也需平衡社會的不同聲音和意見,希望推行一個有温度的控煙政策。其實所有「癮」,不論毒癮、賭癮或煙癮都是心理問題,如何完善精神健康政策,善用專業輔導崗位,強化個人心理質素才是戒癮或防止上癮的關鍵。在未來希望不單能實現「無煙城巿」,更希望能達至「健康城巿」的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