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對於「共居」這種新興居住模式提供了初步的政策支持,其主要載體是「青年宿舍計劃」,並將此模式視為紓緩青年住屋壓力的創新途徑之一。筆者龍同這一方向與近期提出的「簡樸房」政策理念相呼應,共同體現了政府在改善市民居住條件方面的多層次探索。
香港政府近年來在《施政報告》和《青年發展藍圖》中,不僅多次提及並擴大「青年宿舍計劃」,更積極推動非政府機構租用合適酒店和旅館轉作青年宿舍用途。這些宿舍旨在為18至30歲在職青年提供低於市場租金的住所,幫助他們儲蓄、學習獨立生活,並建立社區網絡。目前已營運或規劃中的項目包括:提供194個宿位、月租約七千元起的「BeLIVING Youth Hub」;提供超過一千個宿位、一人房月租低至三千元起的「保良局李兆基青年綠洲」;以及提供676個宿位、部分為寵物友好單位的「東華·南昌匯」等。申請者通常需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並符合特定收入及資產上限規定,這與簡樸房政策中對租戶資格的考量具有相似邏輯。
在公眾接受度方面,根據香港青年協會的研究,約有兩成六受訪青年表示會考慮共居,主要動機是節省租金及擴大生活空間,但多數人對共享廚房、浴室等私人空間仍存有顧慮。政府角色被視為提供政策框架與支持,例如鼓勵房委員在改建工廈時預留空間作青年共居之用,或考慮使用空置校舍推行先導計劃。這些措施與簡樸房政策中「改建資助」和「技術支持」的思路一脈相承,均強調階段性實施與配套支援的重要性。
政府與社會團體亦致力將共居與「劏房」區分開來,強調共居應注重生活品質與社區建設,而非單純分割空間。例如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旨在為輪候公屋超過三年的低收入家庭提供過渡居所,並配套社工服務支援。筆者認為,香港缺乏對最小居住面積的法定標準,共居模式需避免淪為「高檔劏房」,政府未來需參考簡樸房標準,也考慮制定共居空間的最低面積與設施要求,以確保居住品質。
值得補充的是,正如簡樸房政策需考慮租金管制與市場供應的平衡,共居模式也面臨類似挑戰。政府可透過監測共居單位的租金變化,必要時提供租金津貼或稅務優惠,防止市場化運作導致居住成本超出青年負擔能力。長遠而言,共居政策應與簡樸房、過渡性房屋及大型新發展區(如北部都會區)規劃協同推進,形成多元化的住房供應體系。
總體而言,筆者認為香港政府對共居模式抱持審慎支持的態度,目前主要透過與非政府機構合作的形式進行探索。政策目標是為青年提供更多住屋選擇,並嘗試在紓緩住房壓力與保障居住品質之間取得平衡。建議未來政府可按需要制定更清晰的共居空間法規、提供政策優惠以鼓勵市場供應,並繼續支持民間組織的參與。同時,可借鑒大灣區住房合作經驗,探索跨境住房項目,進一步擴闊共居模式的發展空間與社會認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