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令第837號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將中國境內企業、其他組織及居民個人納入對外投資監管框架。對港深電商企業、香港公司、離岸架構及身份續簽人士而言,合規重點不是停止使用香港公司,而是把資金來源、最終受益人、境外收益、CRS資料及真實營運證據講清楚。
暫時沒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