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不應只由小店店員承擔,也不應被視為單一商戶的個別問題。
商場業主和管理公司同樣不能置身事外。
商場並不是一堆互不相干的店舖拼湊起來的空間,而是一個整體的消費環境。
顧客走進商場,不會仔細區分哪一間是獨立租戶、哪一項屬於管理公司的責任;他們只會記住,這個商場是否容易找到路、環境是否舒適、遇到困難時有沒有人願意幫忙,以及前線人員是否友善。
對訪客而言,一間店的態度,很容易被視為整個商場的態度;對外地旅客而言,商場內的一次不快經歷,更可能被放大為對香港服務文化的印象。
因此,若商場內導向不足,客務中心不夠顯眼,樓層分區又複雜,管理公司便有責任改善標示和資訊設計,不能讓商戶成為顧客唯一的「臨時問路站」。
商場理應在主要入口、升降機大堂、樓層交界和人流集中的位置,提供清晰易讀的地圖、店舖目錄、洗手間及交通指示;客務中心的位置和服務時間,也應讓人一眼可見。
即使未能立即提供真人協助,至少也應設置方便使用的電子導覽或二維碼地圖,減少顧客在商場內徬徨無助的情況。
但改善硬件並不足夠。
商場管理公司亦應把服務文化視為租戶管理的一部分。
租戶不必成為免費導遊,但基本的待客態度應有共識。若有商戶因人手壓力而不願回應問路,管理公司完全可以與其溝通,協助設計較合適的告示和轉介方式,例如禮貌提示客務中心位置,而不是用「不是客服,不設問路」這種充滿拒絕感的字句。
文字只是幾個字,傳遞的卻是整個商場是否歡迎人的價值取向。
對商場業主而言,租約從來不應只看租金回報和店舖組合,也應考慮商戶是否有能力和意願維護商場整體形象。
當一間商戶以公開告示表現出對途人求助的厭煩,管理公司至少應主動了解原因,看看是商場導向失效、客務支援不足,還是店方確實存在服務態度問題。
若明知商戶的處理方式會令消費者留下負面印象,卻任由其長期存在,最終受損的便不只是該店生意,而是商場品牌、租戶生態和整個地區的消費口碑。
商場業主不必要求每一名店員笑容滿面地提供詳盡導賞,但必須建立一個最低限度的標準:顧客可以被婉拒,卻不應被羞辱;商戶可以有界線,卻不應以冷漠作為界線;商場可以分工,卻不能讓「這不是我的責任」成為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