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涉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早前在高等法院否認控罪受審,案件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作裁決。法庭裁定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就同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均罪名成立。何俊仁早前已經認罪。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五(28日)以聽取辯方求情,並提及本案控罪設有二級制量刑,即情節嚴重者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監禁;情節較輕者可處5年以下監禁,辯方需協助法庭界定相關量刑。
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今未有在庭上讀出完整裁決理由,並已將把全文上傳上網,案件押後至下周五讓各被告求情。
法官在裁決摘要指出,被告在《國安法》實施後明白「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違憲,他們拒絕懸崖勒馬,一意孤行地堅守抗爭立場。他們蓄意將六四事件與反修例風波相提並論,藉此挑起受眾對共產黨的敵意,使公眾對中共失去信心,指他們不單把自己「豁出去」,也是在鼓勵其他人堅持抗爭,目的是破壞國家的根本制度。
受審的3名被告:支聯會(已解散)、李卓人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發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何在案件開審當日認罪,案情指國家憲法之下不存在合法手段終止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何俊仁亦是本案的被告之一,他在開審前已認罪,將在案件審結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