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就黎智英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後,其家屬第一時間跳出來,指刑期「極度嚴苛」、「殘酷無情」、「對我們家人是毀滅性打擊」,甚至形容是「死亡式判決」。
這種說法完全迴避了黎智英多年來禍港亂港、勾結外力的事實,把一宗關乎國家安全的重大案件,硬生生扭曲為「家族悲劇」,不但顛倒是非,也是在替亂港首惡洗白。
如果一定要談「殘酷」,那麼對香港社會、對被煽動上街、鋌而走險的年輕人、對在黑暴中受傷、坐牢、家庭破碎的市民而言,黎智英扮演的角色才是真正的殘酷。
在毫無悔意之下,他的家人仍然把焦點放在「對我們家人有多痛」,卻從不提他給多少香港家庭帶來永久創傷,又有甚麼資格高談「不公」、「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