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綸今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火災發生後,目前已進入新階段,應聚焦居民長遠安排,今次公布的文件是集各方大成。其中一個方法是向業主買業權,形容這是最靈活及最快的方法,同時政府提供以居屋「樓換樓」的方法處理,部分居屋最快可以今年揀樓,2027、2028年入伙。
政府就宏福苑長遠安置諮詢居民意見,包括提出購買業權、「樓換樓」等方案。應急及善後安排工作組組長、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原址重建因程序繁複,涉及處理業權等問題,需時九至十年,形容原址重建是不切實際。他表示,政府現時想法不會在該處建住宅,外國的例子也不會這樣做,建造社區所需設施相信會較為恰當。另外,他估計,收購所有業權料涉近60億元,動用宏福苑基金餘款約20億元,若採取政府購買業權的方案,必須動用公帑補貼。
宏福苑重置方案諮詢問卷一出,隨即有逾800位居民聯署,重申希望原址重建。他表示,政府目前想法是不會在宏福苑原址重建住宅,「發生咁不幸事件,再做住宅,睇番外國經驗都唔會咁樣做」,政府會研究轉做社區設施,形容「不存在個地將來會令到有任何人可以賺到好大嘅錢」。
根據諮詢問卷,原區重建涉及三個地方,除了宏福苑原址,另為廣福公園及頒雅路西選址。頒雅路西選址是最快入伙的方案,預計2029年入伙,提供約900個單位。黃偉綸指,該區附近有頌雅苑,已經有成熟交通及生活配套,原本興建成居屋,亦是「好搶手」的項目。他又指,政府仍在頌雅路西旁平整更多土地,預料能提供多600個單位,兩個選址合共能提供約1500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