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大埔宏福苑火災,政府19 日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 31 條,向土地審裁處提交申請,要求解散有關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並委任華懋集團旗下的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作臨時管理人,協助業主處理火災後的管理及相關後續事宜。政府表示,今次屬首次主動啟動相關法律程序的個案,反映現時大廈管理工作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
政府指出,相關工作牽涉多重技術、法律及財政考慮,並非一般法團管委會可以應付。當局理解受影響居民及家庭正面對巨大困難與不安,需要適切支援,同時關注現屆管委會在兼顧成員家庭需要等因素下,是否仍有能力全面保障業主權益。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不少受影響居民已分散入住不同地區的應急住所,單是聯絡及協調各區居民已相當困難,並接獲居民意見,希望由政府接管法團管理。政府認為有必要回應居民訴求,決定主動介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委任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臨時管理人。
政府強調,臨時管理人的角色是保障所有業主權益。合安管理有限公司已明確表示,今次委任不會收取任何行政費用,若土審處批准申請後,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亦會捐出 500 萬元,供法團支付聘用專業服務費用,以減輕業主的財政負擔。
政府解釋,法團屬依法成立的法人,今次申請不會影響業主的最終決定權。臨時管理人將負責跟進大型維修及相關後續工作,並就較為複雜的法團帳目諮詢專業意見,向業主作出清楚解說,所有最終決定仍須交由業主投票通過。
民政事務署會與合安管理有限公司跟進相關工作,包括保障索償安排。合安管理有限公司承諾每月向政府提交工作報告,並每 3 個月作出整體匯報,表示會與居民同行,共同克服當前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