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警方公開中國留學生遇害案嫌犯鄭昌聖姓名與照片,引發台灣及華人社會對比中國現行制度。中國法律僅在「在逃追捕」或「已定罪」時公開嫌疑人身份,偵查階段原則上隱匿姓名,以保護無罪推定權利。韓國則在重大犯罪且證據充分時,可於審前揭露個資以維護公共利益。兩國制度各有利弊,前者防錯殺但留謠言空間,後者重知情權但恐傷及無辜。淮安曾特例公開性侵未成年人罪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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