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十月十三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行動,詳細審研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管理室內健身室的成效。公署關注現時市民使用健身室前必須參加課程的強制規定是否仍有實際需要,以及預約機制是否存在浪費公共資源等問題。
現時康文署轄下共有87間室內健身室。除持有中國香港體適能總會認可資歷外,一般市民必須參加三小時的「正確使用健身室設施簡介會」並通過筆試,或參加合共12小時且出席率達80%以上的「器械健體訓練班」,方可登記為使用者。已登記使用者由二○二三年約151,000人增至二○二五年約236,000人,增幅達56%;同期使用總人次亦由約4,852,000增加至約7,262,000,增幅達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