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政府新聞處公報,香港海關昨日(10月11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偵破一宗走私案,檢獲164隻活龜,部分懷疑屬受管制瀕危物種,估計市值約32萬港元。
77歲內地男入境大堂被截 部分活龜屬《公約》瀕危物種
海關人員昨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大堂截查一名77歲抵港內地男子,經檢查後在其環保袋及背包內檢獲該批164隻活龜。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到場查驗後,初步鑑定該批活龜部分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在本港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管制。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調查。海關特別提醒市民,切勿攜帶受管制物品進出香港。
【知識庫:瀕危物種及殘酷對待動物相關法例與罰則】
-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 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港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 任何人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
- 舉報途徑: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 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