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工具車廂內,乘客使用電子設備開擴音播放影片、音樂,長期是引發乘客衝突的常見原因。廣州現正研擬新法,有望成為內地首個透過噪聲污染專法規管有關行為的城市。
有市民接受訪問時表示,車廂外放聲音會嚴重影響其他乘客。黃小姐指出,「絕對是一種打擾,別人都是想安安靜靜看自己手機,你這麼大聲,真的會覺得煩噪。」另一名市民陳小姐就認為,地鐵內情況相對較少,多數乘客會自覺,惟一般人甚少主動勸阻他人,秩序大多依靠公眾自律。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公布《廣州市噪聲污染防治規定(草案修改稿・徵求意見稿)》,草案明確強制規定,市民搭乘地鐵、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時,使用電子設備一律不得播出聲音。如遇違規乘客,司乘人員可作出勸阻,勸阻無效就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違規者可被警告,最高罰款 1000 元人民幣。乘客如在地鐵遇到噪音問題,可致電 12345 政務服務熱線投訴,承辦部門會在兩小時內到場核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