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譚耀豪指本案具公共性,要求控方讀出案情。案情指,已解散的香港眾志(下稱眾志)是民主派政治組織,它在2016年成立,其中一個政治目的是香港「民主自決」。為了實踐此目的,黃和羅等人採取國際遊說策略,尋求外國關注和支持。羅冠聰和黃之鋒分別是眾志的創黨主席和秘書長。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黃和羅執行「國際戰線」,二人到訪外國會見政要、發起聯署行動等,並在眾志的社交媒體宣揚遊說工作。2016年11月,黃、羅和眾志推動在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國總統可對那些被指任意拘留和嚴重侵犯人權的人實施制裁,例如拒絕簽證及凍結他們在美資產。
及至2019年中,香港爆發反修例示威潮。當年9月,黃之鋒和羅冠聰在美國國會聽證會上就倡議人權法案作證。2019年至2020年,黃之鋒分別到德國、意大利和美國等國遊說,呼籲對方禁售武器和人群管制設備予香港警方。與此同時,他接受不同國家的媒體訪問,並在報章撰寫文章,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
2020年6月30日國安法實施前夕,香港眾志宣布解散,羅冠聰離開香港。當年7月,黃之鋒在Facebook表示不會刪除舊文,亦不會放棄其立場,同時他及羅等人會繼續推行「國際戰線」,並主張留在香港的人延續示威,令外國媒體關注本港情況。
案情續指,在國安法生效後,黃和羅仍在不同場合討論延續「國際戰線」。黃在7月10日的本港電台節目上表示,他會繼續爭取國際關注,他與羅仍有保持聯絡。他又稱,海外需要有人繼續在國際層面談論香港的示威活動,以喚起國際社會的關注,支援本地運動。
羅冠聰同月在BBC新聞的訪問中表示,他和黃之鋒在《國安法》實施後討論過他們在運動中的角色,黃和其他人會繼續在港的工作,羅則以公眾人物的身份替國際戰線繼續發聲,並會見外國政要,呼籲制裁香港警方。
《國安法》實施後黃之鋒 曾接受外媒訪問/撰文包括:
1.Forms of resistance need to be fluid and flexible,英國衛報,2020年8月
2.訪問,德國之聲,2020年9月
3.Joshua Wong: Business must keep pushing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英國《金融時報》,2020年9月
4.訪問,小布殊總統中心,2020年10月轉發羅冠聰聯署連結 逼以色列公司停向警方提供產品
此外,香港警方使用以色列公司Cellebrite的數碼法理鑑證工具,調查案件、包括黃之鋒以往的案件。2020年7月17日,羅冠聰發起網上聯署,要求Cellebrite和其他數碼法理鑑證公司,終止和香港警方的合作。黃翌日在其Facebook和Twitter(現稱X),發布聯署的連結。控方指黃之鋒與羅冠聰當年已達成協議,向國際遊說,以實踐民主自決,並在國安法實施後仍然繼續。
黃其後亦在Facebook提及,以色列人權律師Eitay Mack等去信以色列政府,要求停止出口Cellebrite的系統予香港警方。同年10月Cellebrite發表聲明,停止向中港客戶提供產品。羅其後撰文指,聯署成功令Cellebrite停售產品,同時呼籲其他數碼法理鑑證公司仿效。
黃在2020年11月23日因另一案被還押,他於還押前一天,提前1日在Facebook和Patreon發表「判刑前工作報告」,載有黃自《國安法》頒布以來所進行的政治工作。報告亦提及他會在《國安法》頒布後繼續從事國際遊說工作,包括在各媒體及公開活動中發表文章和演說以進行倡議,致函警告那些與中國合作的外企,包括日本Sony及美國Apple,以及促使Cellebrite 終止向香港警方供應蒐證軟件。
2020至2021年英美德法等國採取的制裁措施:
2020年7月14日,美國通過《香港自治法案》
2020年8月至11月,美國制裁15名央港官員
2020年8月,美國單方面暫停與香港的3項雙邊協定,包含:《移交逃犯協定》、《移交被判刑人協定》以及港航運免雙重徵稅協定
2020年7月至10月,英德法等國暫停移交逃犯協定
2020年10月7日,Cellebrite宣布停售產品予內地與香港國安法後繼續遊說以達至自決目標
黃之鋒在2025年6月6日被捕,控方指黃與羅早在2016年達成協議,展開國際遊說以達成「民主自決」的政治目標。在《國安法》頒布後,黃和羅繼續分別留港及在海外進行國際線的工作,要求外國對中港實施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黃在15歲時參與2012年的「反國教」示威,之後在2014年「佔中」運動時已擔任主導角色,並成了國際傳媒焦點,更在同年被美國《時代》周刊選為年度最具影響力青少年之一。至2019年香港爆發修訂逃犯條例爭議,他初期亦有參與示威,後期積極作國際遊說工作,最終因其所作行為違反《國安法》,去年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
黃之鋒2020年11月已因煽動非法集結罪被禁囚,他當時剛滿24歲,之後因涉「47人顛覆案」被判囚4年8月,其後又涉其他案件再被加刑,至今已連續服刑近6年。他就本案認罪,料仍需服刑多一段時間。
黃之鋒1996年10月13日出生,在一個中產家庭長大,他自幼患讀寫障礙(dyslexia),在父母鼓勵下逐漸克服障礙,他升中後培養出演講能力,亦開始關注社會議題。
2011年5月,即黃之鋒約15歲時,他開始與同學林朗彥成立學生組織「學民思潮」(Scholarism)。他擔任組織召集人,聲稱希望藉此給學生發聲權。
特區政府於2012年建議設立獨立學科,以加強學生對國民身份的認同,當時社會上出現反對聲音,學民思潮亦指這計劃帶「政治洗腦」成分,曾組織百日抗爭,並發起請願及集會等,動員號稱逾10萬人包圍政府總部。政府最終撤回強制推行新學科的決定,黃之鋒則藉這場風波嶄露頭角,為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