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刑事案件的日本律師分析,故意撞開女童該名日本女子的行為,可能已經構成「暴行罪」或「傷害罪」。即使被害者未受傷,只要對他人身體行使物理攻擊(有形力),即成立「暴行罪」,最重可處 2 年以下拘禁刑或30萬日圓;若導致被害者受傷(如瘀青、擦傷),則升格為「傷害罪」,罰則大幅加重至15年以下拘禁刑或50萬日圓以下罰金。
針對部分網友討論女童是否「妨礙通行」,或是女子因「人潮擁擠」才不慎撞上的辯解,律師指出,要成立「正當防衛」必須符合針對緊急侵害且「不得不為之」的要件。然而影片顯示該女子是主動、積極地衝撞路人,顯然缺乏「急迫性」與「必要性」,因此「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主張在法律上極難成立。
這段影片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許多台灣網友不滿,指責該名藍衣女子「根本就是有預謀的攻擊」、「撞小孩實在太過分了」、「這擺明就是故意的」。但也有人質疑,網友跟女兒當時是在馬路中央、且是綠燈的斑馬線上停下來拍照,行為並不妥當,「雖然撞人的不對,但在大馬路上拍照家教真的很差」。
日本及外國網友也留言說:小孩沒受傷就好,但在日本街上要小心,情緒被壓抑到變態的人或因為過量而憤恨外國人的是大有人在的、「日本真的很多撞人歐吉桑歐巴桑,我們本地人也都會遇到這種人,出門還是要小心喔。孩子沒事就好」、「東京很多撞人族」、「身為日本人我都很尷尬」。
在中國大陸「微博」上,「東京街頭推倒小女孩女子連撞三人」、「日本線民稱日本確實存在撞人族」等話題也引發討論,有網友說:「確實存在這種人,也遇到過日本、女人,迎面走來,直愣愣的用手左右兩邊扒拉人,無差別攻擊」、「小女孩應該隨著人流邊走邊拍但是撞人者也撞了後面正常走路的人,還把這個小女孩直接創飛了,這就是很明顯的惡意了」、「白人女也在人流中拍照。只敢撞亞裔,不敢撞白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