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4日電,商務部24日對外發布兩則公告,決定將20家日本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同時決定將20家日本實體列入關注名單,兩則公告均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公告將三菱造船株式會社等參與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20家日本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禁止出口經營者向該20家實體出口兩用物項,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內地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予該20家實體;同時正開展相關活動應當立即停止。特殊情況下確需出口的,出口經營者應當向商務部提出申請。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中方決定:
一是將三菱造船株式會社等20家參與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實體列入管控名單。列單後的措施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禁止出口經營者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另一方面是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上述實體。正在開展的相關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二是將斯巴魯株式會社等20家無法核實兩用物項最終用戶、最終用途的日本實體列入關注名單。列單後,出口經營者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不得申請通用許可或者以登記填報信息方式獲得出口憑證;申請單項許可時,應當提交對列入關注名單實體的風險評估報告,並提供不將兩用物項用於一切有助於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用途的書面承諾。許可審查期限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期限的限制。商務部將對關注名單中實體的兩用物項出口實施更嚴格的最終用戶和最終用途審查,涉日本軍事用戶、軍事用途,以及一切有助於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其他最終用戶用途出口不予批準。列入關注名單的實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履行配合核查義務的,可申請移出關注名單。商務部核實後,可以將其移出關注名單。
發言人表示,對於被列單的日本實體,按照此次公告措施執行;對於未列入的日本實體,如涉及日本軍事用戶、軍事用途,或者涉及有助於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其他最終用戶用途,按照《關於加強兩用物項對日本出口管制的公告》規定,禁止對其出口兩用物項。上述措施目的是制止日本「再軍事化」和擁核企圖,完全正當、合理、合法。中方依法列單的行為僅針對少數日本實體,相關措施僅針對兩用物項,不影響中日正常經貿往來,誠信守法的日本實體完全無需擔心。
根據公告,被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的20家日本實體是三菱造船株式會社、三菱重工航空發動機株式會社、三菱重工海洋機械株式會社、三菱重工發動機與渦輪增壓器株式會社、三菱重工海事系統株式會社、川崎重工航空宇宙系統公司、川重岐阜工程株式會社、富士通防衛與國家安全株式會社、 IHI原動機株式會社、IHI主要金屬株式會社、IHI噴氣機服務株式會社、IHI宇航株式會社、IHI航空制造株式會社、IHI宇航工程株式會社、日本電氣網絡傳感器株式會社、日本電氣航空宇宙系統株式會社、日本海洋聯合株式會社、JMU防務系統株式會社、防衛大學、日本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
被列入關注名單的20家日本實體是斯巴魯株式會社、富士航空航天技術株式會社、引能仕株式會社、運輸機工業株式會社、伊藤忠航空株式會社、儷達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東京科學大學、三菱材料株式會社、ASPP株式會社、八洲電機株式會社、住友重機械工業株式會社、TDK株式會社、三井物產航空航天株式會社、 日野汽車株式會社、 東金株式會社、日新電機株式會社、三泰克托株式會社、日東電工株式會社、日油株式會社、半井試劑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