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深化改革創新擴大開放的意見》近日對外公佈。12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來自中央部門和廣東省、深圳市的相關負責人圍繞意見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介紹,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實施近五年來,各項改革任務扎實有序推進,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性成果和典型經驗。下一步,我國將加大力度,深入推進深圳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在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方面,將推動新興領域產業發展與工程教育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業聯合培養高素質複合型工科人才,推動職業技能培訓與先進製造業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
在金融、數據等要素賦能實體經濟發展方面,將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存托憑證,允許符合條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並且在境內註冊的粵港澳大灣區企業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在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方面,將高水準建設重大開放平臺,加強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場景創新,提升對外貿企業進出口信貸、跨境結算等服務水準;完善外籍人員入境居住、醫療、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通過這些舉措,推動深圳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和更高目標上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全國創造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