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入圍歌唱比賽《中年好聲音》100 強的歌唱導師林俊一,涉於 2008 年至 2023 年間非禮 11 名男子,被控 17 項非禮罪及 3 項普通襲擊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鍾偉強早前裁定其中一項非禮罪表證不成立,其後就餘下 19 罪作出裁決,最終裁定林俊一 9 項非禮罪、2 項普通襲擊罪罪成,其餘 8 罪罪名不成立,案件押後至 2026 年 1 月 26 日判刑,待索取被告背景、心理報告及部分事主創傷報告,已還押 26 個月的林俊一獲准保釋候判。
案情顯示,涉案的 11 名事主年齡介乎 15 至 34 歲,當中 10 人為林俊一的學生,另有一名為 2008 年訪問他的 17 歲少年。控方指出,林俊一藉「按摩改善唱功」「檢查身體」等藉口實施非禮行為,更曾對當時僅 15 歲的事主 X 稱「想做明星,俾人非禮先會紅」,隨後繼續實施非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