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交部和中國駐日本使領館鄭重提醒中國公民近期避免前往日本。11月15日,國航、東航、南航、川航、廈航、春秋航空分別發布通知,對日本航線客票特殊處理。
三大航的通知顯示,符合適用範圍的客票在有效期內可按規則辦理退改手續。東航適用範圍為:東航781客票填開的國際、地區或國內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包括但不限於東京、大阪、廣島、劄幌、小松、鹿兒島、長崎、新瀉、岡山、福岡、靜岡、名古屋、松山、沖繩、富山、熊本)進港、出港或經停航班(包括東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飛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同一客票內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出票日期或換開日期應在2025年11月15日12:00(含)之前。
辦理變更至原航班前後3天(含)以內的航班,可免費變更一次。再次變更或變更超出原航班前後3天(含)內的航班,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可至原購票渠道辦理未使用航段非自願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南航發布的適用範圍為: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購買或換開的南航784開頭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間的日本進、出港(含經停)南航實際承運航班或使用CZ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
首次變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實際承運航班,免收變更費,如發生票價價差按規定收取。再次變更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申請退票,免收退票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國航發布的適用範圍為:在2025年11月15日12時(含)前購買或換開產生新票號的國航999開頭的客票(包括里程獎勵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間東京、大阪、名古屋、福岡、仙台、廣島、劄幌、沖繩進出港的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掛CA航班號的代碼共享航班。在2025年11月15日0時(含)以後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訂座時間為準)。
在客票有效期內,首次變更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差價,再次變更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在客票有效期內,可以辦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本通知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除了三大航司外,廈航、川航、春秋航空等航司也發布了相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