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於 11 月 5 日公布公告,落實中美經貿磋商成果,調整對原產於美國進口商品的加征關稅措施,有關安排將於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3 時 01 分起生效。
公告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法》等法例及國際法原則,經國務院批准,決定在一年內繼續暫停實施 24% 的對美加征關稅稅率,同時保留 10% 的對美加征關稅稅率,有關調整依據稅委會公告 2025 年第 4 號執行。
此次關稅調整,是上周 APEC 會議上中美達成協議的落實舉措。據此前報道,美方將暫停實施針對中國海事、物流及造船業的「301 調查」措施一年,中方則相應暫停對美方的反制措施,為期同為一年。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亦指出,根據中美經貿團隊的聯合安排,美方已取消針對中國商品(包括港澳商品)的 10% 芬太尼關稅,並同意對中國商品加征的 24% 對等關稅繼續暫停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