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李姓男子2024年投保200萬元理財型保險,事後才發現1000萬本金須年滿105歲才能領取,業務員未告知該條款。男子多次協商無果後提告,法院認定業務員故意隱瞞核心條款構成欺詐,撤銷保險合同,判保險公司退還200萬元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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