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善後見情理法並重

火災發生後,政府第一時間啟動跨部門機制,提供現金、物資及臨時住宿安排,務求先穩定受災居民基本生活,再談中長期安置。 (圖:網絡截圖)
收購所涉約六十八億元當中,四十億元由公帑承擔、二十八億元由援助基金支付,並以一次性安排納入財政預算案處理,明言屬「特別安排」,不作長期先例,以免扭曲房屋政策,又兼顧財政紀律與社會觀感。(圖:政府新聞網@FB)
事實上,政府透露,較高比例業主考慮接受收購業權的安排,反映多數居民並非被情緒綁架,而是從家庭長遠利益出發,作出理性、務實的決定。(圖:政府新聞網@FB)
從法理角度看,政府在非常事件下啟動特別收購安排,本身已是對私有產權與公共利益關係的一次極限平衡;再往前一步動用強制權力,無論在立法會還是社會輿論,必然引起激烈爭議。(圖:政府新聞網@FB)
因此,從純粹「盤數」角度,宏志閣居民愈早以務實態度考慮自身業權出路,愈能掌握主導權:趁政府仍然願意坐下來談、社會仍然理解宏志閣的特殊處境之時,爭取一個兼顧市值、時間與居住穩定性的妥善安排。 (圖: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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