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事件看管治韌性:問責為基石,革新顯擔當

然而,特區政府隨後的迅速應對——終止合約、報警處理、成立專責小組全面檢討——正體現管治體系在面對問題時的糾錯能力與擔當。(圖:網絡截圖)
政府於事件後旋即推出「六項先行措施」,從盡職審查指引、加強抽查、修訂合約條款,到建立電子資料庫與強化人員培訓,均旨在即時堵塞漏洞。(圖:網絡截圖)
獨立調查聚焦三名物流署人員的失誤,並依程度採取紀律研訊或書面告誡,同時確保涉事者有申辯機會。 這種基於事實與證據的問責,正是法治精神的體現。(圖:網絡截圖)
對於部門首長的責任,政府撤回向已退休物流署署長頒授勳銜的決定,此舉既承認其未直接參與事件疏失,亦象徵性地提示領導層須對部門文化與監督體系負起責任。(圖:網絡截圖)
正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所指,政府是以「開誠布公」態度處理事件。 調查目的不僅在於追究責任人,更在於通過檢討找出系統性弱點,從而建立更具韌性的採購體系。(圖:網絡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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