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中午12時,正值西九龍站口岸客流高峰,內地居民仝某宇持用大陸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在進入快捷通道後,核驗未能通過。
執勤民警見其神色慌張、左顧右盼,察覺到該旅客有問題,立即對其證件資訊進行核對。當班執勤民警判斷其並非證件持有者本人,遂將其帶離作進一步核查。
經深入審查,仝某宇承認了自己冒用證件出境的違法行為。仝某宇近期和家人聚餐時聽聞家人梁某某有去香港遊玩的計畫,而自己還未曾去過香港,於是產生了和梁某某一同前去香港遊玩的想法,但他並未辦理過出入境證件。隨即梁某某為其“支招”,建議他持用雙胞胎哥哥的港澳通行證通關。
仝某宇在家人梁某某的幫助下取得雙胞胎哥哥的證件。到達西九龍站口岸後,仝某宇試圖利用雙胞胎高度相似的“便利”,使用非本人證件從快捷通道蒙混過關,不料其違法行為未能逃過民警的眼睛。
鑒於仝某宇及梁某某的行為已分別構成冒用證件出境及協助非法出境,西九龍邊檢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對仝某宇罰款人民幣兩千元,並收繳被冒用的證件,作不准出境處理,對梁某某罰款人民幣三千元。
對一時興起和貪圖一時之便做出此等行為觸犯法律,仝某宇和梁某某均表示懊悔不已。
因為長相相似試圖使用他人證件,這樣「靈機一動」的小聰明,此前在深圳還曾發生一起。
2024年5月,在深圳福田口岸,兩名持用《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的年輕女子一前一後來到人工查驗通道辦理入境手續,民警在接過前面女子遞來的回鄉證時發現,其五官與證件上的照片略有差異。
經詢問,民警判斷該女子存在冒用他人證件的嫌疑,將該女子與其同行人一併移交值班隊領導核查處理。
原來,涉嫌持用他人證件的陳某與其同行人羅某是認識多年的中學同學,上學期間一直有朋友說她倆長得相似,所以在此次從福田口岸入境時,兩人一時興起,產生了交換彼此證件,以檢驗兩人是否相像的想法,沒想到被民警識破。
最終,皇崗邊檢站依法分別對陳某冒用他人證件入境的行為和羅某協助他人非法入境的行為進行了行政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條之規定,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請出入境旅客持用本人真實有效出入境證件辦理出入境手續,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