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由昨日起公眾地方禁止管有另類煙用物質,包括電子煙煙彈等,違者最低定額罰款3000元。衛生署控煙酒辦昨早在金鐘巡查執法,有煙民吸加熱煙被票控,惟人員離開後,下午不少人繼續在同一地點吸另類煙。衛生署表示截至昨午5時,控煙酒辦巡查137次,就新禁令發出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就違例吸煙發出1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署方未來兩周會加強巡查人流較多的地方。
控煙酒辦人員昨早10時許在金鐘海富中心對開行人天橋巡查執法,上午發出兩張告票,均涉加熱煙,其中一名男子在海富中心對開天橋吸加熱煙,控煙酒督察將他帶到海富中心票控並沒收煙機,他稱不知新例生效。
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稱,昨早在金鐘一帶執法過程順利,檢控時若有需要亦會拆開及檢取煙機,並沒收煙油,未來會選取人流較多地點巡查,如見有人攜帶另類吸煙產品,會即時票控,不會警告。他說,法例中「公眾地方」定義廣泛,大廈處所共用部分包括大堂、樓梯等亦會執法。
對於有人擔心新禁令影響旅客訪港意欲,林民聰稱,鄰近地區如泰國及新加坡實施禁令後,沒證據顯示措施減低旅客到訪意欲,「旅客不是為了食電子煙來港」。他說本港4年前已禁止電子煙和加熱煙入口和售賣,其後旅客訪港數字上升,重申不認為新措施會影響旅遊。
內地五一黃金周有大批旅客到港,未熟悉新法例的內地旅客或會誤墮法網。林民聰稱,控煙酒辦會與海關及旅發局合作,在各口岸、旅客諮詢中心展示新法例宣傳品。另於深圳市衞健委及口岸辦協助下,在口岸內地範圍設電子屏幕介紹香港新措施,希望令內地旅客及早知道新法例內容。
由今年4月30日起,《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針對另類煙用物質的修訂正式生效,屆時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支和草本煙,即使只隨身攜帶而未有吸食或使用,亦屬違法。輕則罰款3,000元,若超出指定數量,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