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本周四)起多項違反道路安全的定額罰款調高,其中違例泊車罰款由 320 元增至 400 元,加幅 25%;超速罰款亦增至 480 元至 1,500 元不等,加幅高達 50%。當局解釋,違例泊車及多項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已有 31 年未調整,其阻嚇力因通脹影響而逐漸減弱。
政府提醒市民,違例泊車以及 19 項與道路安全和交通擠塞相關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已作出調整,將於明年一月一日,即本周四起生效。其中超速駕駛罪行的定額罰款調整如下:
1以比速度限制高出每小時 15 公里或以下的速度駕駛
現時罰款$320 修訂罰款$480
2以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時 15 公里的速度駕駛,但第2A 或 2B 項適用的情況除外
現時罰款$450 修訂罰款$675
2A以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時 30 公里的速度駕駛,但第 2B 項適用的情況除外
現時罰款$600 修訂罰款$900
2B以比速度限制高出逾每小時 45 公里的速度駕駛
現時罰款$1,000 修訂罰款$1,500
違例泊車方面,定額罰款將由 320 元調高至 400 元。其餘部分罪行的定額罰款調整如下:
非法進入黃色方格路口 現時罰款$400 修訂罰款$600
在限制區內讓乘客上落 現時罰款$560 修訂罰款$840
沒有遵從交通燈的指示 現時罰款$600 修訂罰款$900
在汽車移動時,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電訊設備或該等電話或設備的附件
現時罰款$450 修訂罰款$675
提高有關定額罰款的議案於今年 7 月 30 日獲立法會通過,議案審議期間,工程界立法會議員盧偉國炮轟政府,在車位不足下提高違泊罰款是「製造香港最多怨氣的部門」。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今日(29 日)發稿解釋,違例泊車及多項交通違例事項的定額罰款已有 31年未調整。與其他地區相比,香港現行的罰款水平明顯偏低,其阻嚇力因通脹影響而逐漸減弱。為應對部分交通違例數字持續甚至上升的趨勢,適度調整相關罰款金額將有助加強保障道路安全和交通暢順。與此同時,政府會繼續致力增加泊車位供應,以回應公眾的泊車需求,並加強道路安全的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