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9日,備受社會關注的西環電車撞斃3歲女童案在東區裁判法院作出裁決,暫委裁判官鍾穎詩裁定49歲被告、電車司機李要東不小心駕駛罪成立,並下令為其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12月23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被告聽取裁決時,一度哽咽落淚。
案情顯示,案件發生於2024年8月15日上午,地點位於西環德輔道西東行線近燈柱26170、堅尼地城泳池外的行人過路處。當日六旬外公右手抱着3歲外孫女,左手拖着6歲外孫女,並有一名女印傭同行,一行4人在該過路處的安全島停下後,外公疑衝紅燈帶同家人橫過馬路,隨即被被告駕駛的登記號碼38的電車撞倒。3歲女童不幸捲入車底,經搶救無效不治,外公、6歲外孫女及印傭亦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