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內政部11月20日發布針對改動永久居留權條件的諮詢文件,提出大幅收緊永久居留申請門檻,標準年期將由現時的5年倍增至10年,部分依靠福利生活的合法移民更可能需要最長等候20年。不過,約20萬名透過 BN(O) 簽證移居英國的港人則獲得豁免,繼續沿用現時「5+1」的永居及入籍安排。
內政部指出,新措施將適用於2021年起抵達英國、約200萬名合法移民,包括過去持醫護及社福簽證入境的逾61萬人及其家屬,他們的永居申請年期亦將增至15年。文件同時提出一系列「強制要求」(mandatory requirements),包括必須通過「Life in the UK」考試、英文能力達至 B2 水平、無犯罪紀錄,以及不得拖欠稅項、國民保健服務(NHS)或其他政府債務。另外,諮詢文件建議所有永居申請者在過去3至5年內的年收入需高於12,570英鎊(約128,300港元),並須持有繳稅或國民保險(NI)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