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佘智江出生於湖南邵東,14歲時隨父母移居廣西桂林。自2012年起,佘倫凱開始在菲律賓開設私彩平台、網賭網站等。2017年1月,佘倫凱獲得柬埔寨國籍,並改名「佘倫凱」。現年43歲的佘智江長期在菲律賓、緬甸妙瓦底KK園區及「亞太新城」開展賭博和電詐活動,誘騙中國公民參與非法交易。
9月8日,美國財政部針對19個緬甸、柬埔寨的電信詐騙行業參與實體和個人進行制裁,其中就包括緬甸「亞太新城」詐騙園區開發者佘智江。此前逃出「亞太新城」的受害者曾透露,該園區長期拘禁虐待、毆打未完成詐騙配額的人,部分受害者還被迫從事性交易。
泰國檢方指控,佘智江及其同夥借助上述一系列項目,引誘中國公民參與網絡賭博,攫取了巨額非法利益。
國際刑警組織曾於2021年5月對佘智江發出紅色通緝令。2022年8月,中國有關部門向泰國方面提出了對佘智江的臨時逮捕請求。泰國總檢察長辦公室批準了該請求,並於當月協同泰國外交部、條約與法律司及泰國皇家警察部隊展開行動,成功抓獲佘智江。同年11月,中方正式提交引渡申請。
2023年5月25日,泰國法院作出裁決,下令在引渡程序推進期間對佘智江實施羈押。同年10月,佘智江提起上訴,並對泰國《引渡法》的合憲性提出質疑,聲稱其中兩項條款違反泰國憲法。
2025年10月22日,泰國憲法法院經審理作出一致裁決,認定上述條款符合憲法規定。在憲法法院給出明確裁決後,泰國上訴法院於11月10日最終維持下級法院的引渡原判,並下令在該終審判決生效後的90天內完成佘智江的引渡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