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近兩個月,備受各界關注的娃哈哈宗氏家族百億遺產糾紛案有了新進展,香港高院駁回宗馥莉上訴許可申請。
9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在官網公佈相關文件,判決結果是駁回以宗馥莉為代表的被告人在傳票中提出的上訴許可申請。這一案件的原告為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Jieli Zong)、宗繼盛(Jerry Jisheng Zong);被告為宗馥莉(Kelly Fuli Zong)、建浩創投有限公司(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
根據最新公佈的判決書,被告於2025年8月15日申請上訴許可,原告於2025年9月1日提交反對書面陳詞,隨後被告於2025年9月8日提交答辯書。
可以看到,以宗馥莉為代表的被告人在上訴許可申請中羅列了五項理由,其中就包括對此前香港法院根據《高等法院條例》第21M條,凍結被告在香港匯豐銀行賬戶中的資產,以支持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的訴訟的疑議,香港高院法官在判決書中對被告提出的申訴理由進行了一一解釋,其堅持認為,這是一個“嚴重的待審判和充分的爭論案例”。
不過判決書中也披露了另一重要信息,即「暫時擱置披露令」。此前,香港高院要求被告披露匯豐賬戶的最新餘額、資產去向等信息,以確保保全令的有效性,但明確不影響杭州法院對案件實質的審理。
最新的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尋求暫時擱置披露令,等待他們向上訴法院重新申請上訴許可。在考慮了原告、被告雙方的陳詞後,香港高院法官決定批准暫時擱置披露令。
這裡透露出來的兩個信息是:作為被告,宗馥莉方將繼續申請上訴;但在這期間,宗馥莉可以暫時不披露匯豐賬戶的最新餘額、資產去向等信息。
此前判決書顯示:宗慶後確有設立信託計劃。8月1日,「宗家三兄妹」與娃哈哈現任董事長、宗慶後之女宗馥莉在香港的訴訟案件迎來判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率先獲悉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宗慶後與宗馥莉曾簽訂一份委託協議。根據協議內容,宗慶後委託宗馥莉設立三個境外信託(「信託A」「信託B」「信託C」。合稱為宗氏境外家族信託),信託A以宗繼昌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信託B以宗婕莉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信託C以宗繼盛及其子女作為信託受益人。該宗氏家族信託受益人僅包括宗繼昌、宗婕莉、宗繼盛及其子女,信託利益為他們的婚前個人財產,受益人不包括該等人士的配偶。該信託總金額21億美元。
上述信託為不動本信託,即信託資產繼續在HSBC Hongkong進行固定收益投資,只就利息收益進行分配,任何人士不得主張動用信託財產本金向受益人作分配。
該信託設立預計以一個PTC(Private Trust Company)模式過渡到專業受託人階段,在PTC過渡階段,宗馥莉擔任受託人的股東。信託過渡期結束之後(即進入專業受託人階段),宗馥莉不再參與信託的任何管理,全部由「宗氏三兄妹」來管理。初始信託財產完整交付之後,宗馥莉解除其責任。
判決書顯示,「宗氏三兄妹」要求法院頒布禁令,禁止宗馥莉處理存放在匯豐銀行賬戶中的資產,還要求她告知上述賬戶的最新餘額,並提供回溯自去年2月2日以來的「資產、收入和支出變動情況的完整記錄」。
此外,杭州法院的案件審理進展同樣受外界關注。此前,娃哈哈方面還對外透露,已向最高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檢察院等多部門投訴舉報杭州法院,希望上城區法院能盡快審理案件。並強調在杭州中院案件里的訴求沒有涉及娃哈哈集團股權,娃哈哈集團29.4%股權由遺囑公證明確由宗馥莉100%繼承並已完成了工商登記。
但宗馥莉方面的壓力並未就此減弱。日前,一份題為《關於開展2026銷售年度經銷商溝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在網絡上廣泛傳播,文件中引人關注的內容是:「為維護『娃哈哈』品牌使用的合規性,公司決定從2026年新的銷售年度起,更換使用新品牌‘娃小宗’。”通知還要求銷售人員“耐心傾聽經銷商的反饋和顧慮,並充分尊重經銷商的最終決定」。這暗示宗馥莉方面或已預見可能遇到的阻力。
分析人士認為,在家族遺產糾紛、品牌商標歸屬、新品牌接受度等方面均無最終結果的背景下,宗馥莉的變革之路也將持續承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