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大火奪走近二百條人命,是香港近代最嚴重的城市災難之一。
面對如此慘劇,特區政府這次在善後工作上,難得展現出「特事特辦」、情理法並重的一面,既有制度堅持,也有溫度和靈活度,值得肯定。
大埔宏福苑大火奪走近二百條人命,是香港近代最嚴重的城市災難之一。
面對如此慘劇,特區政府這次在善後工作上,難得展現出「特事特辦」、情理法並重的一面,既有制度堅持,也有溫度和靈活度,值得肯定。
火災發生後,政府第一時間啟動跨部門機制,提供現金、物資及臨時住宿安排,務求先穩定受災居民基本生活,再談中長期安置。
同時成立「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透過一次過現金援助、寬免差餉地租等措施,減輕災民急迫的經濟壓力,這些都屬於過往較少出現的快速、整體支援組合。
更關鍵的是,在長遠居住安排上,政府放棄以往那種「一步一文件」、「程序先行、民情其後」的官僚作風,承認「目前沒有任何有效市場機制可以幫助受災住戶」,於是主動提出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收購七座受影響大樓共一千七百多個單位的全部業權。
收購所涉約六十八億元當中,四十億元由公帑承擔、二十八億元由援助基金支付,並以一次性安排納入財政預算案處理,明言屬「特別安排」,不作長期先例,以免扭曲房屋政策,又兼顧財政紀律與社會觀感。
這種在大災難面前,肯為受災者破格設計方案,而非機械地引用過往慣例,正好反映今屆政府在危機管理上,願意跳出「迂腐守舊、不懂變通」的框框,把「特事特辦」落實為具體制度選項,而不是停留在說辭層面。
在各種安置方案諮詢中,宏福苑業主並非沒有選項,而是清楚知道,每一條路都有代價與風險。
原區重建聽上去動人,然而涉及結構安全評估、清拆、重建設計、招標施工、保險與責任釐清等漫長程序,動輒以年計,期間業主要承受租金、生活安排甚至樓市變化等重重不確定性。
相比之下,接受政府以市價甚至優於市價的方式收購業權,無論是套現再入市,還是透過「樓換樓」直接銜接另一個居所,雖然難免有「離開原居社區」的感情代價,卻可以在時間、法律風險、生活穩定上取得最大保障。
事實上,政府透露,較高比例業主考慮接受收購業權的安排,反映多數居民並非被情緒綁架,而是從家庭長遠利益出發,作出理性、務實的決定。
在這一點上,居民的選擇與政府的方案形成良性互動:政府用公共資源承擔風險與不確定性,換取受災家庭可以盡快重建生活;居民則以務實態度回應政府的善意與靈活,避免整個社會長期「困」在一個沒有明確時間表、沒有清晰財政預算的重建迷霧之中。
在大多數業主傾向接受政府收購方案的同時,仍有不足一成的居民堅持原區重建,甚至希望保留個別安排,這固然是法律上可以表達的訴求,但是否是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則值得冷靜再思。
若要為少數人的堅持,讓整個屋苑的善後進程無限期拖延,最後不排除政府需要動用更強硬的法律工具,例如立法授權強制收回業權,以維護多數業主已作出的集體選擇,那對社會撕裂與信任關係,勢必是一道更深的傷痕。
從法理角度看,政府在非常事件下啟動特別收購安排,本身已是對私有產權與公共利益關係的一次極限平衡;再往前一步動用強制權力,無論在立法會還是社會輿論,必然引起激烈爭議。
若少數居民能夠放下對「原區重建」的浪漫想像,正視未來十年香港建築成本、供應周期與社會資源分配的現實,改以整體社區利益為依歸,選擇與多數人一起走向較為穩妥的路,不單是對政府善後的一份體諒,也是對自己家庭的一份負責。
特區政府在公布方案時,已點出宏志閣與其他七座有「根本區別」:它未被大火直接波及,結構安全經評估後仍可繼續使用,因此現階段的收購安排並不自動適用於宏志閣。
政府態度是尊重其作為「仍可獨立生存」大廈的法律與工程現實,只有在居民達成高度共識,例如至少一半或更高比例同意出售業權,才會啟動磋商收購可能性。
然而,宏志閣業主若只停留在「樓宇未受火、可以繼續住」這個表層判斷,恐怕忽略了幾個對自身長遠權益至關重要的問題。
首先是二手市場:當整個屋苑其他七座被政府收購、清拆、重建的前景仍未明朗時,宏志閣單獨「留守」,其社區配套、管理成本、周邊環境都會發生結構性變化,潛在買家不單要評估單幢樓宇本身,還要面對整個區域發展的不確定性,結果極可能是「有價無市」,甚至根本沒有正常的買賣市場。
其次是管理與維修問題:在其他樓宇空置、圍封、清拆的過程中,宏志閣作為「孤島式」存在,公共設施、出入通道、公共空間的管理權責都會變得複雜,業主立案法團與政府、承建商、保險公司之間的協調成本勢必大幅增加。
對普通業主而言,這種長年累月的行政糾結,實際成本遠比單次搬遷更高,也更消耗心力。
因此,從純粹「盤數」角度,宏志閣居民愈早以務實態度考慮自身業權出路,愈能掌握主導權:趁政府仍然願意坐下來談、社會仍然理解宏志閣的特殊處境之時,爭取一個兼顧市值、時間與居住穩定性的妥善安排。
否則,一旦社會焦點移開、公共資源優先次序改變,宏志閣可能變成典型的「蘇州過後無艇搭」案例——表面保住了「原有物業」,實際卻失去了流動性與保值能力,徒留一紙產權、無人問津。
宏福苑這場大火,讓我們再一次正視城市安全與社區治理的脆弱,但也看見,在災難面前,政府可以不再只是冰冷的程序執行者,居民亦可以不再只是情緒的俘虜,而是共同用務實選擇,為自己、為社會爭取一條相對穩妥的出路。
大埔宏福苑26日下午發生五級火警,宏昌閣棚架火勢蔓延至鄰樓,釀12死16傷及包括1名消防員殉職。政府開放庇護中心,網民湧消防fb致哀致敬。
當大埔宏福苑的濃煙逐漸散去,留下的不只是焦黑的斷壁殘垣,更是對香港建築安全制度的深刻拷問。這場造成重大傷亡的五級大火,與其說是意外,不如說是制度失靈的結果。根據屋宇署統計,全港超過一萬幢舊樓中,仍有約四成未完成消防安全改善,而年均巡查率長期偏低,埋下了無數安全隱患。
2025 MAMA在港舉行,周潤發帶領全場為宏福苑災民默哀哽咽落淚,親頒年度藝人大獎予GD。GD奪三獎並預告BIGBANG出道20周年合體。
11月26日香港新界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火災致重大傷亡,李家超宣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支持立法會選舉如期舉行,方能推動消防、樓宇安全等系統性改革。
一場吞噬了過百條生命、令近兩千個家庭流離失所的大火,將宏福苑三個字,從一個普通的屋苑名稱,燒鑄成香港社會一道深刻的集體傷痕。當緊急救援的警報聲逐漸遠去,一個更為艱鉅的問題,沉甸甸地壓在每個人心頭:我們該如何幫助這個破碎的社區,有尊嚴地走向新生?
大埔宏福苑一場五級大火,奪去多條生命,摧毀多個家庭,也震動了整個社會。面對重大災難,社會往往期待一個簡單的答案、一種完美的制度。然而,現實世界的複雜性要求更具彈性與智慧的應對。本次獨立委員會的設計,正體現了這種務實的治理智慧。
特區政府在大埔大火後果斷引用法律委任管理人,是一項合法、合理、合情且必要的危機應對措施。它直指當前宏福苑管理癱瘓的核心問題,通過引入無償的專業管理資源,既避免了業主財政負擔,又能高效推進災後重建與管理正規化。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聯同孫玉菡、李家超落區探訪宏福苑居民,她表示工作組短期內公布長期安置方案,會按居民意願設計不同選項。市建局以支票發放樓宇更新資助,合安管理已協助發予1100多個自住業主,並會履行管理交接等法定責任。